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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永定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始啦!

    信息发布者:fjslysydxxszxsc
    2018-02-05 09:03:12    来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转载

    2018年度永定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始啦!

    2018.02.03 Helena 阅读 4387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集中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请按下列要求做好2018年度续保缴费工作:

      一、缴费时间和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象(或委托他人)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2018年度保费足额存入本人缴费账户(卡或存折)中,可通过小额便民点、信用社柜台、转账等方式缴费。

           二、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还有一个缴费档次是每年3000元,共21档。政府补贴30元起算,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100元),政府补贴增加10元,缴费800元-2000元和3000元的政府补贴均为100元。中断补缴的,不享受政府补贴。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多缴多得。

           三、政府代缴群体和标准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一级和二级残疾)、一户多人(2人以上,含2人)残疾的,伤残和计生对象中的手术并发症人员,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即1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区政府为其父母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即100元/人.年);对重点优抚对象以及非重度残疾人(三级和四级残疾)和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以下称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区政府为其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即50元/人.年)(贫困人员已脱贫的,可享受该项代缴政策至2020年)。允许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

           四、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在达到60周岁前,至少提前两个月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并及时将补缴保费存入银行卡(折)。

    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城乡居民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一律不得补办参保登记,不得享受养老金待遇。(这部分人除外:2020年底前,允许已年满60周岁但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补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按照规定补缴保费、领取待遇。)

           五、缴费注意事项

    对不清楚自己缴费账号的,或账号异常的,可到当地劳动保障服务所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咨询(0597-5831175)。同时,参保人员也可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公众号,进行身份确认后查询个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一个微信号只能查询一个人的信息。

    龙岩市永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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